恩施州教育局2021年驻村工作队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为保障本单位驻村工作队工作用车,根据政府采购工作要求,恩施州教育局需采购2021年驻村工作队车辆租赁服务。现采用挂网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内容
车辆租赁服务(一年)
二、租赁车辆要求
(一)四驱越野车一辆,相当于日产奇骏或者本田同级别车辆。
(二)车况良好。车龄不超过两年,里程不超过3万公里。
(三)保险齐全。司乘险每座不低于100万,三者险不低于100万,车损险不计免赔。
(四)本次报价包括裸车租赁费、车辆保险费、维修维护保养清洁费、耗损件更换等费用。
(五)车辆须安装ETC。过路费由租赁公司凭车辆使用人签字的电子发票、通行明细单在州教育局财务室据实报销。
(六)燃油费按1元每公里计算。租赁公司需提供随车加油卡,燃油费凭车辆使用人签字的用车单在州教育局财务室据实报销。
(七)承租方按公务车要求管理租赁车辆。车辆用于州教育局驻村工作队往返恩施州城和所驻县市,以及在所驻县市开展工作使用。因工作需要,车辆使用人需将车辆开往所驻县市以外地区的,需提前向单位报告,并告知租赁公司。
(八)承租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合同期内终止租赁合同。租车费按成交价/实际用车月(天)数结算。
(九)承租期内,车辆因交通事故(不论责任方)、故障、维修保养无法正常使用的,租赁公司应提供备用车辆,备用车辆产生的燃油费和过路费据实结算。
(十)车辆在路途中突发故障或事故不能继续行驶时,租赁公司应立即派车施救。施救费用不再另行支付。
(十一)租赁公司对车辆应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和清洁。
(十二)车辆违章导致的扣分、罚款均由车辆使用人负责。
三、服务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资质。参与车辆租赁服务竞价的公司需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备案证明,登记备案的小型客车(轿车、越野车、商务车)不少于10辆。
四、采购预算金额
本次车辆租赁预算金额11万元(大写:壹拾壹万元),其中裸车费报价限价7万元(大写:柒万元)。此预算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裸车价、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
五、报价时需要递交的资料(密封)
(一)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质复印件。
(二)询价报价表。
六、报价资料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26日17:30;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二)送达地点:恩施州教育局财务室。
七、确定服务供应商
由恩施州教育局办公室组建询价采购小组进行,采用最低报价法确定1家服务供应商。为保证驻村工作队用车安全,签订合同前,须提前查验租车公司拟提供租赁服务车辆。对于拟提供租赁服务车辆车况不符合要求的,租车公司须更换拟提供租赁服务车辆。对于更换后车辆车况仍不满足要求的租车公司,本单位有权依次递补确定服务供应商。
八、结算方式
根据成交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半年一结。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发布。
十、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恩施州教育局
联系人:耿婧
联系方式:822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