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教育局关于印发《恩施州推进智慧教育平台融创应用助力恩施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州教育局关于印发《恩施州推进智慧教育平台融创应用
助力恩施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州直相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战略部署,全面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办函〔2022〕46 号)和《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湖北整省试点实施方案》(鄂教科办函〔2022〕13号)文件精神,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更加智能化,结合我州实际,制定了《恩施州推进智慧教育平台融创应用 助力恩施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经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各校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恩施州教育局
2022年11月28日
恩施州推进智慧教育平台融创应用
助力恩施教育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和数字湖北建设的总体部署,秉承“全面应用,试点突破,对标培育,重在创新”的工作思路,大力发展“互联网+教育”,力促教育信息化赋能,积极开展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湖北整省试点,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推动国家和省、州智慧教育平台深度应用,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恩施教育智慧和力量。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竭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国家和省、州智慧教育平台建设的方向和路径,围绕支撑基础教育优质均衡、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坚持公益普惠,着眼“助学、助教、助管、助研”等普遍而急需的需求环节提供特色服务和个性化解决方案,探索数字教育的新机制、新模式、新形态,努力构建融合共享和可持续运维、上下贯通联动应用的智慧教育平台体系,强化用户行为管理,多元汇聚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扩大优质数字资源覆盖面和服务的有效供给,优化教育平台公共服务效能,变革教学方式、学习方式,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打造具有恩施应用服务特色的教育信息交互中心、特色资源中心、智能管理中心,推进基于数据驱动的教学评价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全州教育信息化、现代化,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扩大优质资源有效供给
1.推动网络基础设施迭代升级,创建优质资源应用条件。
各县市各校要巩固学校联网攻坚行动成果,推动“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提档升级,指导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全覆盖,按照师机比1:1配齐教师办公电脑,提升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应用环境建设水平,推动国家、省、州、县、校五级贯通联动的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使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推送更加高效,教学技术整合应用更加普及,为师生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和信息素养创造条件。
2.健全精品资源遴选机制,部门合力汇聚优质数字资源。各县市集聚教研、电教、学校、融媒体等多方优势,打造“四名”(名师、名家、名校、名课)精品资源,把握国家、省数字资源研发标准,科学设计,共建共享覆盖全学段、全学科现行教材目录系列的原创本土优质数字资源库。结合各地特色,夯实特色数字资源建设,注重红色传统、民族特色文化、地域风貌等地方课程资源研发,大力推进体育、美育、劳育资源供给和使用。发挥本地人才和科技资源优势,重点打造优质科学教育、工程教育、创新素养教育资源。加强抗疫知识、心理健康教育和引导的资源建设和使用。积极向国家、省平台提供优质在线课程、实验资源等,建立上下双向协同、全域贯通的资源遴选汇聚与分发机制,满足学校师生多样化学习和应用资源的需求。做好资源的审核把关,建立资源质量审核机制,确保资源内容方向正确、科学规范、公益合法,注重资源的先进性、典型性、指导性、实用性。
3.推动县域教联体建设,拓展优质数字资源供给。加强县域教联体建设,以1所优质义务教育学校为核心学校,通过“大校联小校”“强校联弱校”“城镇学校联农村学校”等“1+N”方式,强化成员校际之间同步互动课堂、直播课堂系统建设,深化“三个课堂”应用,开展常态直播、录播、点播观摩等多样化应用,注重优质数字资源的收集,分步建成覆盖全州县域教联体的数字化教育资源一体化服务平台,整合融通用好国家和省、州智慧教育平台和本土优质教育资源,提高育人过程的智能化水平。
(二)强化平台资源常态应用
1.常态应用国家和省、州平台优质资源。各县市各校完成平台资源应用全覆盖,优先服务师生和社会急需,常态开展抗击疫情、自主学习、教师备课、双师课堂、智慧课堂、智慧作业、答疑辅导、课后服务、教师培训、教师研修、家校交流、教育管理等各类场景的应用,深度服务线上教学,助力深化“双减”、赋能教学、改善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智慧校园、智慧教室、虚拟仿真实验室、虚拟教研室、智慧图书馆建设,打造在线智慧学习空间,拓展平台智慧化应用场景。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技能大赛,以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为核心,设计一份优质学历案、设计一份分层训练的作业、制作一个优质课件(或微课)、撰写一篇优质教学论文、上好一节优质课(精品课)、写好一个优秀教学案例、建好一个资源库(个体或团队),推动国家和省、州智慧教育平台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
2.探索平台应用有效考评方式。坚持效果导向,优化平台功能,跟踪分析各地各校的平台资源应用情况,更好掌握各类平台、各项课程和资源应用推广情况。充分运用点击率、分享数、好评度、师生评论等平台用户使用数据,对平台优质资源进行智能筛选推荐。建立用户反馈意见建议的通道,深入研究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在使用过程中集中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平台、优化资源。
3.创新平台融合应用提升教师信息素养。各县市各校依托国家和省、州智慧教育平台,加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开展人工智能助推教育领导力、学校信息化工作整体规划、教学应用、资源建设、教育管理应用等管理者信息化领导力提升培训,全方位提升领导者和教师信息素养。建设网络教研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专题研修。开展云播“送培送教送展”活动,加强“名师网络工作室”“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强化农村地区、偏远、薄弱地区对国家和省、州智慧教育平台的使用力度,加强教学点网校建设,推进“三个课堂”(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常态化按需应用。
(三)数据驱动赋能教育治理
1.实施数据驱动教育评价改革。充分运用国家和省、州智慧教育平台大数据全程跟踪和优化学生学、教师教、学校管、家校协同的全过程,开展精准评价、诊断、改进,为师生发展成长提供个性化、精准化服务。探索建立基于用户认可度的优质课程资源遴选规则,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将优质资源的应用情况纳入教师考核评价指标。
2.促进人才培养数字化转型。探索将学校日常管理、安全保障、防疫情况、课堂评估督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体质测评、体美劳育进展、教师评价考核等数据接入平台打造学校管理智能化、数据分析评估精准化、教育治理决策个性化的综合平台。充分利用智慧教育平台在线教育数字化技术手段,结合课时认可、学分认定、学习成果积累转换等,推动教学方法革新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四)投入多元协同共建共享
1.探索可持续运维模式。进一步发挥政策机制指挥棒作用、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学校自主供给的能动作用,将教育信息化基础条件建设、教师信息技术培训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经费可用于购买信息化资源和服务的政策,着力推动本土优质数字资源建设,保障“互联网+教育”工作任务顺利实施。借助各大运营商,不断夯实教育数字化的保障条件和物质基础,有效探索非营利型的运维模式;加强对教育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支持,为推进平台体系建设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空间;鼓励企业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提供优质的信息化新产品和服务,实现多元投入、协同推进。
2.推动共享智慧教育成果。各县市各校依托国家和省、州智慧教育平台,探索跨区域、跨学校协同育人机制,促进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向农村、偏远、薄弱地区输送,缩小“数字鸿沟”,发挥智慧教育的“倍增效应”“溢出效应”,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助力乡村振兴、共同富裕。
三、实施步骤
各县市教育局要按照“高起点融合、高效率融合、高标准融合、高质量融合”的工作目标,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纵深推进教育数字转型,构建智慧教育新生态,加强对平台应用数据的监测、分析、考评,指导所辖学校以试点为引领,成为智慧教育平台建设与应用的探索者、创新者和实践者。
各校要把国家和省、州智慧教育平台资源的深度应用与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紧密结合起来,推进应用创新、服务创新、制度创新,努力实现全体学校、全体教师平台应用全覆盖,引导有条件的中小学学生和家长常态化使用平台资源。
(一)宣传准备阶段(2022年12月底前)
1.注册目标。全州学校、教师、学生11月底前完成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的注册上线率达到50%以上;12月底前,完成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的注册上线率达到80%以上,在恩施州智慧教育平台注册上线率达到90%。
2.准备工作。
(1)州教育局印发《推进智慧教育平台融创应用 助力恩施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2)各县市相应制订县市应用试点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遴选确定试点学校,建立任务清单(因地制宜至少选取一个试点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指导学校制订切实可行的应用实施工作方案,按照选定的试点任务,加快推进深度应用研究与实践,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做好平台的资源内容、功能作用和使用方法等培训,促进师生、家长和社会全面了解国家、省州平台,推动学生和教师高效便捷常态化使用平台资源。
(3)省级首批试点县市、试点学校按选定的试点任务,一校一案,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工作,深度研讨,尽早做好中期评估准备。
(4)优化升级州智慧教育平台功能和数据核实工作。州县技术部门对标国家、省平台开展版块规范、功能修订、界面优化、模块增设等相关工作,改造升级完善州智慧教育平台建设,按需为各县市各校提供多场景应用特色服务和个性化解决方案。各县市级、校级管理员完成平台里学校数据、学校基础信息、师生数据异动核实、GIS地图模块中学校导航位置更新、机构空间建设和网络学习空间应用等工作;推动无感知大数据分析采集,形成机构和师生成长动态“数字画像”可视化应用,为区域教育质量数据分析绘制“图谱”,建设教育“数字大脑”。
(二)深度应用阶段(2023年5月底前)
1.对标培育。遵循国家和省智慧教育平台相关管理规范、内容规范和技术标准,统筹按需推进建设州、县、校三级智慧教育平台,避免重复建设,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效衔接各级平台相应版块功能应用。梳理国家、省州级平台现有资源,强化资源分类整合。启动实施优质特色资源遴选新机制,补充州级平台优质资源,兼顾国家、省平台资源征集需求,向国家、省平台推送我州特色资源。
2.试点先行。对省级首批试点县市、学校进行中期评估,开展资源有效应用深度研讨,总结交流成功做法和有效模式;其他县市做好第二批省级试点区域和学校遴选的准备工作。
3.创新应用。进一步优化完善州级平台功能,保持与国家、省平台共性功能迭代、数据互通和创新应用,各县市各校加速推进“技术创新、教学创新、制度创新”,加大平台应用培训力度,将各级平台资源常态化应用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的基本要求,全面提升优质教育资源有效利用率。开展多形式教育数字化转型交流研讨、晒课比武,总结一批创新优秀典型案例。全体学校、全体教师在国家和省、州智慧教育平台100%注册上线,有条件的中小学学生全部注册上线。
(三)总结推广阶段(2023年10月底前)
1.总结经验。通过优秀案例遴选、现场会等方式,总结推广平台应用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模式。出台平台资源遴选、审核、应用、运维、监测等系列规章制度或规范性文件,健全制度体系。初步构建国家、省、州、县、校五级贯通联动的智慧教育平台体系,在区域、学校产生一批高质量的实践案例和成果。确保平台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产权归属明确清晰。
2.验收评估。接受省对州进行平台数据考评,开展各地试点工作调研和验收评估,总结提炼试点区(校)工作经验和做法,推动全州所有区域、学校全面开展智慧教育平台应用工作。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在学生中形成意识、在教师中形成观念、在学校中形成模式,对教育教学的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的全方位系统性重塑初显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州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家和省、州智慧教育平台应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工作的统筹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电教装备站。基教科负责将平台教育教学应用纳入常规教学管理,人事科、教师管理科负责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落实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的结果应用;安全科负责全州学校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的数字化转型应用;教育督导室负责全州统筹协调平台应用考核评价;州教科院负责平台资源应用研究,组织全学段全学科教师教学应用研讨,开展“网络教研”活动和打磨中小学优质数字精品课资源;州电教装备站负责智慧教育平台建设、管理与研发技术支撑、数字资源遴选推优、教学应用成果转化推广等工作。其他科室围绕平台应用,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推进数据治理重构、业务流程再造的数字化转型工作。
各县市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应用试点工作,迅速成立智慧教育平台应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指定责任部门负责,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协同推进应用试点工作实施。(各部门职责和工作内容可结合参照《恩施州智慧教育大数据平台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恩施州教办发〔2021〕25 号)制订)。请各县市教育局和州直相关学校于12月15日前,将应用试点工作方案和《智慧教育平台应用试点工作联络人员信息表》(见附件)上报至州教育局(邮箱147597181@qq.com)。
(二)强化过程管理
做好过程管理,强化评价,明确应用任务,稳步推进,总结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提炼可推广可复制的应用案例和应用场景重塑。按教育部总体部署,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湖北整省试点周期原则为1年(约2022年10月--2023年10月)。
1.做好顶层设计。各县市教育局要认真研究、领会教育部、省州教育部门关于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建设与应用的系列文件精神,整体推进所有区域、学校开展国家和省、州智慧教育平台应用工作。首批省级试点县区(学校)围绕省级试点方案,聚焦试点目标,细化试点内容,明确试点任务清单和进度安排,扎实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其他县市参照首批省级试点县区(学校)的要求做好区域整体推进,深化落实,做好推荐申报第二批省级试点工作准备,逐步扩大我州省级试点范围。
2.做好过程通报。各县市要落实阶段任务,建立通报考核机制,将平台常态化应用纳入学校教学管理基本要求和教育质量评价重要内容,制订应用评价标准,加强应用工作指导、督导,健全应用评价机制,做到硬件设备更新能支撑、软件资料归档可查阅,有案可查、有数可鉴、有据可溯。各试点县区(学校)要及时上报试点工作动态,总结试点经验、做法,省、州将定期编印工作简报通报各地进展。
3.做好验收评估。按总体安排,省教育厅试点工作专班将对照试点县区(学校)任务清单,组织对试点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各县市各校要加快建立健全资源建设激励机制,把资源提供、应用情况作为教学成果评定、职称评聘和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州教育局将适时对各县市应用试点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将资源提供、应用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进行评价。组织评选“智慧校园建设示范校”、教育信息化“专家型校长”和“专家型学科教师”,培育、发现一批应用智慧教育平台“助学、助教、助管、助研”的优秀教师和先进学校。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县市各校要将国家和省、州智慧教育平台应用纳入教师培训范畴,列入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县市教育局和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和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平台,面向广大师生、家长、学校深度宣传智慧教育平台的资源、服务和创新方式,引导师生常态化使用平台资源。各县市要充分发挥试点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应用示范校建设、专项课题研究、创新应用模式、论文征集、优质课例展评、优秀典型案例等评选活动,召开研讨交流会,宣传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
(四)强化网络安全
强化网络安全“主管”“主体”责任,坚持底线思维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保障,将网络安全摆在首要位置,落实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网络安全、网络舆情风险监测预警以及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安全防护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加强内容审核和产权评估,排除风险隐患,确保各地门户网站等接入国家、省州平台后的安全平稳运行。
(工作联系人:廖福智 电话15337302628)
附件
智慧教育平台应用试点工作联络人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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